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10〕2号)文件规定,现就威尼斯官网2010年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简介
 
 申请高等院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www.jste.org.cn ),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认定范围和条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及相关要求按照《8040威尼斯关于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工人[2002]13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09月11-19日;
 
 2.各单位审查验证时间:2010年09月20-26日;
 
 3.人事处初审时间:2010年09月27 -30日;
 
 4.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11 -15日。
 
 四、工作流程
 
 1. 申请人到所在单位报名。
 
 2. 申请人网上申报
 
 1)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 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 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 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 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申请表”。
 
 6) 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各专业评议组对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填写评价意见。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要求见《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通知》(南工人[2002]205号)。
 
 4.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签署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5.申请人将个人申请材料交所在单位,包括: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
 
 (2)网上报名的报名号;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正反打印);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6)体检表1份(学校统一指定的一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8)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9)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10)由教务处提供的一年以上教学任务(加盖教务处公章);
 
 (11)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
 
 (12)免试普通话和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技能测试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各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验证,凡检查没有问题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的印章,原件退还申请人。
 
 6.各单位将名册及申请人申报材料于09月30日前报送人事处,由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初审。
 
 7. 网报现场确认:申请人对初审过的材料中不符合要求项进行修改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人事处师资科进行现场确认。
 
 8.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审查。
 
 9.公示
 
 五、其他事项:
 
 1、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申请。
 
 2、材料填写、整理方面的要求见《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
 
 3、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可到具有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许可的医院(区县级、二级甲等以上)进行体检。(例如中大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83272100;江宁医院体检中心,联系电话:52282364)
 
 4、普通话证书,须是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认可的普通话测试点取得的合格证书,方可有效。
 
 5、《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请从人事处网页http://rsc.njit.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
 
 6、材料袋中其他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认定封面、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学任务书、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及教师资格相片页等都在江苏教师教育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jste.net.cn
 
 7、教师资格认定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由申请人个人承担。
 
 8、特别提醒:根据以往情况,普通话成绩公布较晚,会影响到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因此,请今年的申请人尽早报名参加普通话测试,建议在7月初与普通话测试点取得联系,报名考试。
 
 联系电话:86118843 
 
 地 点:行政楼南楼207室
 
 附件:
 
 1、关于报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的规范要求
 
 2、教师资格申请人网上申报工作使用手册
 
 3、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  
 
  人事 处
 
  二○一○年六月三十日